卖保险出问题!监管出手重罚,北京银行、交通银行榜上有名
近日,多家银行因违法违规销售保险等问题收到大额罚单,中、农、工、建四大行赫然在列。此外,北京银行、邮政银行、交通银行等知名银行也榜上有名。
业内乱象丛生,可回溯制度何时能落实?
对中国银行辽宁分行的处罚决定书中显示,银行因存在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违法行为,遭处罚款30万元,相关责任人也被处以警告。
而上述问题不只是中行一家独有,各大银行在保险业务中均存在诸如此类的乱象,在近期银保监会的公告中也可以看到相关行政处罚。
8月10日,交通银行松江支行因部分个人贷款变相用于购房等被处罚款30万元。
8月6日,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因信贷资金用途管控不到位等问题被处以罚款人民币308.3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9.44万元,并责令该分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8月4日,建设银行景德镇市分行因在办理个人贷款业务中违规搭售“贷无忧”保险产品,被罚款50万元。此外,相关负责人分别被处以罚款。
8月2日,农业银行南平分行因贷款捆绑搭售保险产品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8万元,并处以合计250万元罚款。
类似处罚不计其数,国内各大知名银行几乎都是榜上有名,可回溯制度执行不到位、个人贷款违规搭售保险产品、个人贷款变相用于购房等违规操作屡出不穷,可见相关问题积弊已久。
细数违规“七宗罪”,消费者屡屡中招
此前,银保监会曾公布了《银行业保险业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的表现形式》,大致可梳理为以下七种:
一是非法利用政府公信力进行营销宣传;二是私自推介销售未经审批或备案的产品;三是销售金融产品未经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进行独立审查;四是客户信息安全保护不到位;五是银行保险机构电话营销主动呼出存在盲呼扰民问题;六是银行保险机构自行组织或通过第三方向消费者拨打电话或发送宣传短信中,内容存在误导、虚假内容,或提供不准确信息;七是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不合理,导致消费者保护不到位。
对此,一家银保业务人员表示,国内机构代理和保险代理人营销促成了保险公司个人客户业务的快速增长,但暴露出的负面问题越来越多。一方面,普通消费者缺乏保险知识,易被从业人员的话术引发冲动消费;另一方面,保险机构频繁推出的新式保险,导致消费者眼花缭乱,难以洞悉其中漏洞。
对于此类问题,银保监会正在持续加大打击力度,直指银行保险销售误导消费者,但对于保险消费者而言,还是需要提前学习相关知识,了解法律法规,购买银保产品时谨防混淆产品类型、夸大产品收益、隐瞒产品情况等销售误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