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召开
北京时间9月7日晚,第二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开幕,来自哈萨克斯坦、俄罗斯、中国、阿联酋、新加坡、塞拉利昂等61个国家(地区)的税务局长、代表以及12个国际组织负责人通过线上方式出席论坛,聚焦“数字时代的税收信息化能力建设”主题,共商“一带一路”税收合作发展大计。第一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理事会主席、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出席开幕式并作主旨演讲。
王军在主旨演讲中强调,“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成立两年以来,各方共同努力,推动了合作机制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从愿景转变为现实。特别是2020年以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务部门守望相助、共克时艰,合作机制建设不但没有停步,而且不断向前推进,为全球抗疫合作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促进全球经济复苏注入了重要动力。
王军介绍,今年3月,中国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对“十四五”时期税收改革发展作出了总体规划,明确了中国智慧税务建设蓝图。中国税务部门将按照《意见》部署,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成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全方位提升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能力,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更大作用。
为进一步提升各成员税收信息化能力建设和深化合作机制建设,王军提出三点倡议:一是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交流。通过举办税收信息化论坛等方式,更广泛开展沟通交流,更加充分了解各成员税收信息化工作现状,更好地分享经验、共享信息,促进各国税收信息化建设能力的不断提高。
二是加大税收信息化培训援助。充分利用中国扬州OECD多边税务中心、“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及“一带一路”税务学院,加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关于税收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培训与技术援助力度。
三是加快推进合作机制建设。在更多的领域创新合作模式,加强成员国、观察员国之间的往来,深化与国际组织、专业机构交流,用好官方网站与期刊,打造具有“一带一路”特色的公共知识产品,逐步建立系统、专业、高标准的联盟培训课程体系,建设国际化、多元化、专业型加复合型的师资团队。
论坛开幕前,合作机制秘书处秘书长、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主持召开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理事会会议,宣布哈萨克斯坦财政部国家收入委员会主席阿里·阿尔金巴耶夫为第二届论坛主席和合作机制理事会主席,并通报了理事会副主席选举结果、新加入合作机制理事会成员和观察员情况以及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情况,审议通过了《乌镇行动计划(2019-2021)》工作组终期报告。
据了解,2019年4月,第一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在浙江乌镇召开,宣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正式成立,这也是首次由中国税务部门发起并主办的高级别国际税收会议。第二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由哈萨克斯坦财政部国家收入委员会主办,在为期三天的议程中,与会代表将围绕税收征管信息化、纳税服务信息化、新技术在税务领域的前景展望、涉税数据治理等议题开展深入讨论,致力于深化“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建设,提升税收征管能力,构建增长友好型税收环境,开拓数字经济时代税收信息化崭新局面,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助力全球经济复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