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三次更替潮: 重疾险“拼保障和服务”、短期医疗险“不保证续保”、互联网保险提高门槛
今年以来,寿险领域已迎三次产品更替潮。
日前,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新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须符合各项条件和规则。从最新进展看,已有多家保险公司发布部分网销产品将下架的公告。
今年以来,受一系列保险新规的影响,重疾险、短期医疗险、互联网保险产品相继进行更替。这些新规具有以问题为导向、以长远为目标的共性,短期来看市场可能存在阵痛,但长期来看有利于推动良性竞争格局的建立。
重疾险从“拼产品”转向“拼服务”
重疾险是人身保险市场上最重要的保障型产品之一。“从社会公众的整体健康水平看,我国慢性病的患病率在持续攀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生活方式改变,人口老龄化加剧,慢性病的患病率预期将进一步恶化,也导致保障缺口的继续扩大。虽然社会医疗保险已有很高的覆盖率,但其宗旨是广覆盖,保基本,其保障缺口,仍需由商业保险补充。特别是重疾保险,对严重疾病的高额费用,及由于严重疾病所导致的收入损失,都是必要的补偿方式。”某寿险公司负责人指出。
2020年11月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了《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20)》。银保监会明确自发文之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保险公司不得继续销售基于旧规范开发的重疾险。
重疾定义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优化分类,建立重大疾病分级体系;增加病种数量,适度扩展保障范围;扩展疾病定义范围,优化定义内涵等。
在新重疾定义下,保险公司迭代升级后的重疾险较以往有“大型保险公司的产品责任进一步丰富,且价格下降,适度让利;重疾险体系更为完善,趋向针对客群进行产品分层;健康医疗增值服务加码”等变化。
天风研究认为,从空间来看,行业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上半年,我国重疾险保单数量已达3亿张,平均每年新增3000万张保单,测算出截至2020年人均重疾险保单约0.32件(仅计算0-54岁人口)。目前,重疾险在健康险业务总保费中占比近60%,可测算出2020年重疾险总保费约4904亿,人均保费466元(仅计算0-54岁人口),仍有可观的成长空间。
但天风研究也指出,重疾产品同质化依旧严重,大型保险公司的产品形态多为终身重疾险,均带身故责任,叠加多次轻症赔付,价格差异不大。大型保险公司从“拼产品”转向“拼服务”,通过布局健康医疗生态,来构建“产品+服务”的差异化优势。代理人规模驱动正向质量驱动转变。过去几年,健康险增长主要靠人力规模驱动,但随着行业性人力增长遭遇瓶颈,代理人数量的驱动力(7.250, -0.06, -0.82%)在衰减,转向质量驱动,但新增代理人减少所带来的保费缺口短期还难以由代理人产能提升来弥补,长期看好代理人质量优秀或正进行代理人转型的保险公司。
短期医疗险明确“不保证续保”
短期健康险,是指保险公司向个人销售的保险期间为一年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团体保险业务除外。
近年来,健康险快速发展,年均增速超过30%,短期健康险在快速发展同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对于短期健康险存在的问题,可以概括为:部分产品缺乏定价基础,保额虚高;部分公司销售行为不规范,把短期健康险当做长期健康险销售,一旦赔付率超过预期就停售产品,核保理赔不规范,无序竞争等。
2021年1月,银保监会在《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开发的短期健康保险产品中包含续保责任的,应当在保险条款中明确表述为“不保证续保”条款。
其中,不保证续保条款中至少应当包含:本产品保险期间为一年(或不超过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此外,保险公司不得在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条款、宣传材料中使用“自动续保”、“承诺续保”、“终身限额”等易与长期健康险混淆的词句等。
根据《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在2021年5月1日前停止销售了部分短期健康险或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
2021年8月,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近期人身保险产品问题的通报》中特别强调,部分保险公司对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监管规定理解不充分、执行不彻底,存在产品开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个别保险公司报送的短期健康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条款中关于不保证续保的表述不符合监管规定,存在较为严重的误导隐患。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养老金研究总监朱俊生建议,在消费者具有支付能力的前提下,鼓励更多关注和选择长期健康险。“通过大力发展长期医疗险,将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长期健康保障需求,有效避免因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变化、或者保险公司产品停售而无法续保的风险。”
2020年4月,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费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过引入费率调整机制,解决了困扰医疗保险发展的制度障碍,明确传达了鼓励发展长期医疗险的信号,有利于为消费者提供保障期限更长、保障责任更加全面的保险,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长期健康保障需求。
互联网保险规范销售误导问题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计,2020年互联网人身险保持持续增长态势,累计规模保费2110.8亿元,同比增长13.6%。
国泰君安(17.170, -0.18, -1.04%)非银金融行业分析师刘欣琦认为:“年轻客户消费习惯改变、疫情限制线下销售等影响推动近年来互联网人身险市场快速增长,保费增速跑赢行业。但随着互联网人身险市场的竞争加剧,行业出现产品价格恶性竞争、误导销售的促销手段推广、平台获客成本抬升而加大渠道费用投入等问题,损害消费者权益。”
据了解,《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在起草过程中高度重视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的领域,高度重视日常监管中暴露出的问题。
例如,在经营主体方面,对保险机构技术能力、运营能力和服务能力提出明确要求,重点解决消费者反映突出的找不到退保页面、找不到投诉入口、退市产品查不到保单、买得快退得慢等服务问题。在产品开发方面,从源头上规范了首月“0”元、长险短做等销售误导问题,以及退保高扣费、健康告知晦涩难懂等投诉集中问题。在改进监管方面,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引入社会监督,重点监管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定价科学性。
《通知》设置了过渡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执行,鼓励有条件的保险机构提前完成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施行,新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须符合各项条件和规则。已经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存量互联网人身险业务整改,不符合《通知》有关条件的主体和产品2022年1月1日起不得通过互联网渠道经营。关于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定价回溯机制,《通知》规划了一年的试运行期。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知》着力规范互联网人身险领域的风险和乱象,统一创新渠道经营和服务标准,旨在支持有实力、有能力、重合规、重服务的保险公司,应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保险服务。
对于中小保险公司而言,信泰人寿总裁谭宁认为:“虽然多多少少会受影响,但仍可以结合自身定位、资源和能力,制定产品策略和业务路径。”至少有三项选择:一是领先策略,借助新规转换,快速在互联网市场大力推进,建立优势;这种做法可能会有一些冒险,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二是观望策略,看同业的做法,如果可行再跟进,对于资源有限的公司而言更加实际;三是专注线下策略,这需要根据各家公司中长期战略和产品业务优势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