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最重罚单!浙商资管遭暂停私募资管产品备案6个月,一轮强监管悄然而至,近期各监管局业务排查加深
财联社(上海,记者 卢丹)讯,券商私募资管业务违规罚单密集公布,浙商资管被事先告知暂停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这是近期各地证监局密集发布的私募资管违规罚单中最重的一单。
12月7日晚间,浙商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子公司浙商资管及相关责任人员近日分别收到了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浙商资管被暂停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浙商资管及相关人员被责令改正及处分。
浙商证券在公告中表示,上述事先告知书所涉产品为部分私募固收类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产品经浙商资管前期自查整改均已整改清理完毕。
财联社记者采访获悉,近期各地证监局对辖区内券商及子公司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排查加深,部分券商正在开展内部核查整改工作。
浙商资管收本轮“最严处罚”,暂停私募资管产品备案6个月
12月7日晚间,浙商证券公告了子公司浙商资管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的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的具体情况。
浙江证监局查明,浙商资管存在以下五大问题:
一是对具有相同特征的同一投资品种采用的估值技术不一致。
二是对产品持有的违约资产估值不合理,也未按规定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且其中部分集合产品持续开放申购、赎回。
三是投资交易管理存在缺失。交易员及投资经理在交易时间通过个人手机接听电话,权益交易室摄像监控未覆盖全面。个别权益交易员在公共办公区域进行股票交易、拥有查看固定收益交易执行权限。
四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不健全。公司内部制度允许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低于产品风险等级的投资者销售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五是合规人员配备不足。未设置专职合规人员负责债券交易合规管理,未向异地债券交易部门派驻合规人员。
与此前收到警示函的券商不同,浙江证监局对浙商资管拟做出的监督管理措施依据的是《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意味着处罚更为严厉。
浙江证监局拟对该公司作出如下监督管理措施包括三项:责令改正;暂停浙商资管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责令处分有关人员。
第一、责令改正。浙商资管应当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全面深入整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内控制度。应当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并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第二、暂停浙商资管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按规定为接续存量到期产品持有的未到期资产而新设产品除外,但不得新增投资;不限制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
第三、责令处分有关人员。浙商资管应当在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规定,作出处分相关责任人员的决定,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对上述人员进行处分与问责,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同时,浙江证监局还表示,上述被责令处分的责任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责令处分事先告知书》。浙商资管相关责任人员收到《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事先告知书》,拟对其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年的监管措施。
浙商证券提前公告整改情况
浙商证券在公告中介绍了浙商资管关于事先告知书所涉事项的自查及整改情况,并表示,上述事先告知书所涉产品为部分私募固收类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产品经浙商资管前期自查整改均已整改清理完毕。
浙商证券介绍,暂停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事项对浙商证券合并收入和利润的影响极小,不影响浙商证券正常经营活动,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
浙商证券表示,在证监会检查后,浙商资管已进行了全面合规自查,进一步强化了合规管理工作,全面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合规意识,持续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截至目前,事先告知书所涉及合规事项均已整改完成。后续浙商资管将继续严格遵守监管要求,以市场需求为核心,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做负责任的管理人,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投资回报。
中航、申万宏源、华安、中金均因私募资管违规收罚单
除了浙商资管,11月下旬以来,中金公司、华安证券、申万宏源、中航证券均因私募资管业务违规收到了相关警示函或责令改正。
11月5日,中金公司的一则罕见罚单,开启了本轮私募资管业务迎接强监管的落地。
经查,中金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使用成本法对私募资管计划中部分资产进行估值,二是存在对具有相同特征的同一投资品种采用的估值技术不一致的情况。北京证监局对中金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11月11日,华安证券由于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存在合规问题,安徽证监局对华安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华安证券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具体包括:一是不同资产管理计划账户间存在违规交易;二是债券投资风险管控不完善,部分产品集中持有单一债券且杠杆率较高、部分债券信用评分标准不明确、未及时调整不符合内部准入规定的交易对手方名单;三是未针对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主要业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建立收入递延支付机制。
11月24日,申万宏源由于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开展中不合规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根据处罚决定书,申万宏源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存在“未获许可投资关联方承销的债券”、“与其他业务未有效隔离”、“估值方法不合理”这三方面问题。
12月1日,中航证券同样因私募资管业务违规收到江西证监局的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中航证券在开展私募资管业务时存在公司资管产品违规参与结构化发债、债券投资交易管控不严、关联交易管理流程不完整、人员执业及离职注册管理不到位等行为。
对于近期密集出现的私募资管业务违规罚单,有相关业务人士告诉财联社记者,警示作用极强,各家都在根据罚单上涉及的条目进行自查,重点排查产品估值、留档等是否规范。
另有一位私募托管业务人士透露,近期各地证监局对辖区内券商及子公司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排查加深,部分券商正在开展内部核查整改工作,以迎接证监局的检查。
(责任编辑:田云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