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上市公司的“套保经”哪些值得借鉴?
上市公司套期保值信披的问题在于,企业未能充分正确使用套期会计来处理套期保值业务。那么,在境外市场,对上市公司参与套期保值有哪些要求,信息披露方面有怎样的规定?境外上市公司对套期会计的认识和应用是什么情况?
境外实践:企业对套期会计认识深,应用不是难事儿
关于上市企业套保,香港一家金融机构固收部负责人告诉期货日报记者,相比于境内A股市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境外市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在一定范围内对细节的要求相对宽松。在境外市场,上市公司参与衍生品业务虽不属于强制披露范畴,但企业大都会自觉地将衍生品业务情况作为重大事项进行披露。
“在境外市场,上市公司参与套保、开设套保账户,也要符合相应的套期会计要求。”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相比境内上市公司使用衍生品均按照衍生品交易处理,境外上市公司参与衍生品有套保账户和投资账户之分,不同账户在风险储备、税收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也对企业现金流有一定的影响。
在境外期货行业从业多年的田横(化名)向记者表示,投资账户的目的是盈利,账户单独进行盈亏核算。套保账户的目的是对冲风险,需要对应现货或有对冲需要的商品或货币。套保账户和投资账户的风控方式和开设机制也不同,企业开设账户时需要明确账户的用途,不能混用。“这就好比公司买一辆车,是用来进行货运还是客运需要一开始就明确,这样交管部门才好从不同角度去管控风险。用于货运就要注重载重量、符合环保标准等,客运就要注重安全性等。”
从套期会计准则看,上述香港金融机构固收部负责人介绍,境外套期会计法条表述十分简单,具体操作上依赖专业解读,灵活性相对较高。但目前境外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会计师事务所,对套期会计的理解都很深,高度的专业性为相关会计法条的解读和灵活运用提供了基础保障,企业套保运用套期会计从来都“不是个事儿”。
田横也表示,对于大部分境外上市公司而言,套期会计只是会计部门的一个分支,其实就是简单核算一个动态的平衡。“仓位盈亏会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变化,需要考虑期现差异、汇率、仓储、运输、结算尾款等。相应的会计执行人员要对期货、现货相关实践和业务操作有一定的了解,进行期现结合的数据核算。”他解释:“期现结合、调账、垫款、核算盈亏也是加减法,并不复杂。”
据了解,对于A股上市公司套期会计应用中引发争论最广泛的“一一对应”,在境外市场的套期会计中也有相应的要求。期现之间一一对应,不仅保持与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一致,也能较为充分地对外披露企业从事衍生品交易的目的、经济效果、风险控制能力等信息。
对于有人提出的连续展期“无法一一对应”、“一一对应不能反映业务本质”等问题,中国投资协会大中型专业委员会研究咨询部技术总监宋朝表示,套期计划是用来完成套期指定工具配置关系的,有套期计划,就可以一一指定套期关系。当风控部门对业务管理套保对象正确辨识后盯准“套期关系”,展期与连续展期,都不会发生不能“一一对应”的问题。套期关系的存续,保证了工具展期以及连续展期的“一一对应”。
“企业套保、对冲风险完全可以做到清如碗水。”田横也表示,虽然企业在对冲风险时可以基于自身对市场的认识,进行有倾向的判断,但企业一开始就要明确简明扼要的对冲计划,确定对冲比例及建仓时间,避免因时间差异出现敞口。“执行仓位是简单交易,没有太大难度。出现混沌账、敞口不明,很大程度不是个人或部门业务能力不足,而是‘走偏了路’,从根本上背离了对冲的要义。”他坦言。
海外经验:落地并非一帆风顺,需各方协力推广
在多位专家看来,要促进上市公司合理应用套期会计,有效反映企业使用衍生品的情况,消除风险管理业务中的计量性错配、确认性失配、存在性错误列示和公允价值的错误核算,现阶段监管部门、审计机构以及企业等相关主体对套期会计的认识都需要进一步提升。
“目前国内套期会计被诟病复杂难懂、缺乏细节说明,主要原因是套期会计准则是以会计语言描述企业的套保业务。”有业内学者告诉记者,套期保值作为专业性较强的一项业务,实务操作较为复杂,一般财务人员理解起来也有一定的难度,“业务人员不懂会计,会计人员不懂期货”是问题根源。
实际上,套期会计在境外市场的推动和执行过程并非一帆风顺。据上述业内学者介绍,在境外市场,一些监管部门和企业起初也认为套期会计处理过于复杂,影响了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可理解性。为此,境外的套期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计中介机构、相关监管机构等通过多种方式共同推动套期会计落地。
据了解,为推动套期会计落地,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和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分别成立了实施指南委员会和衍生工具执行小组解决企业在执行套期会计时遇到的实际问题。针对套期会计准则过于复杂等问题,IASB和FASB持续对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前者于2014年7月正式发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取代了IAS39,使其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后者于2017年8月发布了《衍生品和套期》(ASC815),修订了财务报表和注释方面的规定,提升了风险管理活动经济效果列式的透明度。
相关机构也积极推动套期会计应用。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套期会计准则发布了从总体概要到具体评述,以及解释性指南等一系列内容。同时,在与企业的业务来往中,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察觉准则实务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相关渠道反馈给制定机构,有效避免准则制定与实务的脱节。另外,监管机构也在推动套期会计的实施和推广,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在FASB修订准则时提出了一些指导意见。交易所和一些民间机构通过网站、互动式社区等宣传和解读套期会计准则。
自2000年我国出台《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以来,财政部门按照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原则,对相关准则进行了一系列的更新、修订和补充。2017年,财政部基于IFRS9制定并发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基本能够解决我国企业参与期货市场的会计制度障碍。《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有配套的应用指南,详细解释了一些操作问题,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难度。
相比境外市场,推动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国内实体企业正确合理运用套期会计,有效反映企业使用衍生品的情况、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有行业人士建议,国内相关部门和机构可以借鉴IASB和FASB的推广经验,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解决在使用套期会计中遇到的实践问题,推动修改和完善相关制度,并从制度上鼓励参与套保的企业使用套期会计。同时,也希望能自上而下推动套期会计应用普及,如出台套期会计处理细节指引、开展系列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