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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改委罕见点评:居民电价偏低!要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

2021-06-28     200

  近日中国政府网一条信息引发外界关注。中国国家发改委在回复一位网民提问时表示,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相比,中国居民电价偏低,工商业电价偏高,下一步要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使电力价格更好地反映供电成本。

  6月24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发展改革委答网民关于“建议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鼓励城乡居民多用清洁的电力资源”的留言。

  来自陕西的网民“大河618”(手机尾号3898)说:现在电力装机已严重过剩,供大于求,电力设备出力不足,特别是火电厂,设备利用小时数连续几年下降,全国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已低于3000小时/年,近一半机组常年闲置。鉴于电力已经饱和,不再短缺,为改善人民生活,保护环境,建议完善原来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鼓励城乡居民多用清洁的电力资源,少用煤取暖或做饭。

  国家发展改革委回复称,长期以来中国试行较低的居民用电价格,居民电价较大幅度低于供电成本,是因为工商用户承担了相应的交叉补贴。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相比,中国居民电价偏低,工商业电价偏高。

  国家发改委提到,“按照进一步深化电价市场化改革要求,下一步要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逐步缓解电价交叉补贴,使电力价格更好地反映供电成本,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形成更加充分反映用电成本、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的居民电价机制。”

  此外,国家发改委还透露,“为鼓励城乡居民多用清洁的电力资源,少用煤取暖,《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发改价格〔2017〕1684号)明确,适宜‘煤改电’的地区,要通过完善销售侧峰谷分时价格制度,优化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政策,大力推进市场化交易机制等,降低清洁供暖用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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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图来源:中国政府网)

  据发改委官网介绍,居民阶梯电价制度于2012年7月实施,对引导居民节约用电、合理用电发挥了积极作用,较好地体现了“保基本”的改革理念,促进了社会公平。2013年12月,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声音认为,阶梯电价制度可能已经过时。

  例如,2020年9月,浙江媒体“小时新闻”曾刊发时评文章称,“设立阶梯电价的目的是为了在保障基本需求的同时,抬高用电大户的用电成本,引导社会节约用电。在这个制度下,用电量能达到第三阶梯的应该是极少数,可如今,我们身边这么多人纷纷反映电价过高,就需要引起重视了。”

  但国务院于2021年2月出台《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要求“继续落实好居民阶梯电价、气价、水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