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套保30年的声音:套期保值不是期货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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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锦朝海涛
国内期货全行业和金融投资机构都把套期保值方法作为一项投资业务向实体经济企业推荐,以至于企业也将套期保值按照一项投资业务去理解。不管前30年,仅仅近期我们看到上市公司发布“套保巨亏”公告的那些公司,如“道道全”、“金龙鱼”等,基本都是将套期保值方法作为投资业务向证券市场披露的,而且全部都获得了证券公司保荐业务的背书。如果翻看过去几十年上市公司的公告会发现,几乎所有的上市公司都将企业经营资产的风险管理业务的套期保值方法披露为一项投资业务。套期保值作为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显然不是投资业务。
图1:XX公司披露投资套期保值方法的公告
什么是投资业务呢?广义的投资业务包含了对实体目标企业的投资,包含了对创新企业的风险投资,包含了在二级市场对企业权益份额——股票的投资,还包括了在金融市场对金融资产交易性收益的“投资”。之所以在金融资产交易性收益“投资”上加上了引号,是因为交易性的金融资产损益谈不上投资,仅仅是投机。当然,对金融衍生品合约进行交易并以衍生品合约收益为目标的话,就更谈不上投资了。期货合约是金融衍生品,以金融衍生品合约损益为管理对象而进行损益管理的期货合约交易,必然是投机交易,而非投资。实体经济企业出于风险管理目标应用套期保值方法去管理经营风险自然不是一项投资业务,套期保值是风险管理的方法。
图2:XX公司将套期保值与期货投资并列的公告
但是,我们翻开今年一季度披露“套期保值”亏损的企业公告,如果没有将套期保值作为一项投资业务披露,公告中披露的“风险分析”和“风控措施”内容,也是投机交易的风险分析和只有投机交易才会采取的风控措施。而凡是披露套期保值巨额亏损的,无一不是将套期保值作为了一项投资业务。
实体经济企业使用套期保值方法开展风险管理的为什么不是一项投资业务?我们在上今年五月刊发的文章中已经説过,凡是按照套期原则做经营资产保值管理的,保值的损益必然是0或趋近于0。企业是经济理性组织,可能会投资0收益的项目吗?所以,把风险管理目标的套期保值作为投资项目的,要么是不理解套期保值方法的非理性决策,要么是觊觎金融衍生品合约的投机收益。将套期保值方法的保值0损益作为一项投资,是非常荒唐的。而且,这样披露信息也是违规的。
套期保值作为风险管理业务的一种方法,实体经济企业可以用,虚拟经济企业、投资机构也可以用。实体经济企业为什么要用套期保值方法?这是由企业的经营性质和经营资产决定的。
实体经济企业为了提高经营资产的产出效率,可以采用很多方法管理经营资产的现金流。如可以用“库存管理”、“购销管理”、“在产品管理”、“预算管理”、“丰田成本法”,或划小核算单元的“阿米巴”工作法等。但是,这些方法都无法直接对经营资产的价值损益进行管理。也就是說,以上方法都无法在会计期间的当期直接管理经营资产的损益,使得经营过程中无法管理经营的结果。经营的当期损益到底形成的是资产收益还是经营负债,这个后果并不确定。所以国资委在2006年6月发布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第三条,将风险定义为“本指引所称企业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企业经营的目标当然不期望看到发生经营负债,而是希望发生正向现金流溢出的经营结果。所以在管理经营结果中,最适用的管理工具就是损益类工具。使用损益类工具才能准确管理当期或下个会计期间的经营损益,使得经营的后果指向经营收益而不是经营负债。损益类工具是目前唯一可以将经营结果的不确定性转化为确定性的经营管理工具。
金融衍生品合约是流动性充分以及可以为资产作价的最具优势的损益类工具。因此,全球发达经济体中的实体经济企业普遍采用金融衍生品合约管理企业经营资产的损益。这两年,特别是2020年公共卫生事件全球爆发后,国内企业采用金融衍生品损益工具管理企业经营资产风险的数量,迅速增加。仅A股上市发布公告的,就超过了800家。由于很多企业并没有搞清楚金融衍生品合约本身是有损益的金融工具,企业应用金融衍生品合约管理经营损益并不是要从工具中获得收益,期货公司本身也搞不清楚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业务与企业风险管理业务的差异,按照金融投资的理念和方法进行了多年的期货投资的宣传,加上国内对风险管理业务目标的套期保值研究上的滞后,造成了大量实体经济企业在实践上糊里糊涂地采用了金融投资机构的投机方法,而且还在目前加强信披违规查处力度的当下,居然还将套期保值方法公告为期货投资。如果国有企业如此公告,引发的问题会更多。
金融投资机构的套期保值方法与实体经济企业应用套期保值方法上,有什么差异呢?
第一个差异就表现的经营资产的敞口上。
实体经济企业的资产敞口是内生性敞口,是由生产经营过程中被动发生的资产或负债敞口,不是由外部市场交易数据而发生的敞口;金融机构的资产敞口是以主观判断外部衍生品交易市场中可能发生的风险收益而主动建立的。企业风险管理的应用情景是敞口发生的内部性与敞口损益的外部性。金融机构则是敞口发生的外部性与敞口损益的外部性。如,企业期货合约套保的预期销售就是先期在期货市场选定某月交割的期货合约,按照可销售存货头寸,在期货市场建仓。当销售部门签订定价定量合约时,平仓期货合约,保值损益转出。现货经营的套期保值不需要判断期货工具的价格趋势,等于使用了期货市场发现的价格。而金融机构则是先期预判期货合约成交的价格走势,或多或空建立损益敞口。当市场风险方向符合判断方向时,就持有敞口获取风险收益。敞口风险方向判断反了,就平仓“止损”。当明白这个原理后,就可以从上市公司的公告内容中,确定这家上市公司做的是经营资产管理的套期保值还是金融机构的投机交易。
第二个差异表现在敞口的风险上。
实体经济企业的经营敞口与风险并不完全等同。一个资产敞口中,可能有两个风险或几个风险。最直观的就是生产进出口产品的企业。这类企业无论进项端或销项端,资产敞口除了定价风险外都有一个关联的结汇风险。另外,今年一季度发生的一个现实审计问询,也是一个敞口三个风险。结果,因为这家特大型央企的风险管理业务系统应用的是金融交易收益的系统,无法调整套期关系,做不到套期关系的再平衡,将企业合规的套期保值认定为“违规”。这就引起了企业对审计结论的抗辩。可是问题并不在审计而在企业信息系统采用了金融投资机构的定价风险管理逻辑。
第三个差异表现在风险管理的目标上。
金融投资机构是金融资产风险收益性的管理目标。就是說,金融机构必须在金融交易的市场上建立收益敞口,以预判绝对风险或相对风险发生的期间以及方向作为自己经营性资产现金流的收益目标。如:应用夏普比率的收益管理。实体经济企业风险管理的目标是资产的折现,当经营资产的折现率高于企业实际负债利率的情况下,企业经营的结果就会发生经营收益,对应实际利率核算后就发生了经营利润。相反,如果销项端资产折现发生负向经营现金流,那么经营结果只能是经营负债。从这里可以看到,金融机构管理经营现金流的收益方法是敞口的风险收益率,企业管理经营现金流的收益方法是用损益工具管理资产折现率。实体经济企业本身的工业过程效率或物流效率,才是套期保值方法对应的管理对象。
当然,金融机构投机交易与实体经济企业管理的资产形态,也有很大的不同。比如,金融机构投机交易的是相同资产,它买进时是IF敞口,当其卖出时还是IF敞口。而实体经济企业进项端购进的是煤炭,但是销项端卖出的就不一定是煤炭了。销项端资产可能是电力、热力、焦炭,也许还有衍生资产,如煤焦油、甲醇、粗苯等化工品。实体经济企业的进销项不是同类资产,资产通过工业工程发生了改变。这与金融投资是完全不同的经营资产现金流,套期保值的方法,自然完全不一样。
所以,套期保值是一种风险管理的方法,套期保值的方法只能应用于风险管理,而不能投资。上市公司公告期货投资时,等于告诉市场:“我要投机了”。当然,上市公司的规则中,并不禁止投机或投资。只有国有企业不可以用国有资产做投机交易。民营上市公司如果要做投机交易,就应该向秦安股份一样大大方方的公告,我做的就是期货投资。不能公告名为套期保值实际做投机交易,这样披露不仅掩盖不了投机的本质,甚至会招致信披的监管处罚。而且,财报会泄露投机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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