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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为世纪股东低价增资涉嫌利益输送,业绩存“变脸”风险

2021-11-23     403

  时代商学院研究员 陈丽娜 

  新冠疫情之下,不少检测试剂厂商乘着业绩暴涨的东风,纷纷抢滩登陆资本市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16家主营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产品的公司上市,其中7家为2021年成功IPO的企业。而近期,还有不少企业准备冲刺IPO,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为世纪”)便是其中一家。

  9月30日,上交所官网显示,康为世纪科创板上市申请已获受理。此次IPO,康为世纪拟募资9.86亿元,中信证券是其保荐机构。

  康为世纪成立于2010年9月3日,是一家以分子检测产品为核心、以分子检测服务为辅的生物科技企业,其分子检测产品包括原料酶及检测试剂、核酸保存试剂和核酸提取纯化试剂。

  时代商学院研究发现,由于疫情的影响,康为世纪2020年业绩大涨,但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该公司或面临业绩变脸的风险,或由2020年的净利润1.08亿元暴跌至疫情前的数百万元。同时其不仅毛利率远低于同行,还存在研发能力远逊于同行、估值异常暴增、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

  11月22日,时代商学院就上述问题向康为世纪发函询问,但截至发稿,仍未获对方回复。

  业务增长严重依赖新冠疫情,警惕业绩变脸风险 

  招股书显示, 2018—2021年3月(以下称“报告期”)康为世纪的营业收入分别为0.56亿元、0.74亿元、2.33亿元、0.86亿元。其中,2019年和2020年营业收入的同比增速分别为32.44%和215.41%。可见,康为世纪的业绩在2020年迎来了较大的增长。

  报告期内,康为世纪的净利润分别为0.066亿元、0.09亿元、1.08亿元和0.37亿元。可见,在新冠疫情暴发之前,其盈利能力极其脆弱,2018年和2019年的净利润均不足1千万元。

  康为世纪业绩暴涨主要是由于新冠疫情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需求的暴增。报告期内,康为世纪分子检测产品的营收分别为0.56亿元、0.65亿元、1.91亿元、0.69亿元,营收占比分别为92.47%、87.55%、81.94%%、80.23%。

   

  其中,核酸检测试剂该产品在疫情时期可用于新冠核酸检测,核酸保存试剂也是2020年带动康为世纪营收翻倍的引擎。招股书显示,康为世纪2020年核酸相关业务产生的营收较2019年多了约1.1亿元。

  在新冠疫情发生之前,2019年,康为世纪分子检测产品中核酸保存试剂营收为2010.9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27.20%,另一核心产业务原料酶及检测试剂收入约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6.53%。但2020年,核酸保存试剂营收猛增至1.08亿元,增长近5倍,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高达46.19%,而当期原料酶及检测试剂的营收占比却下滑至17.55%。

  一方面,随着新冠疫情逐渐得到稳定控制,核酸检测的需求迅速下降,康为世纪的核酸保存试剂销量未来或面临大幅下滑的风险。而另一方面,由于国内可生产核酸检测试剂的企业也在增多,新冠检测产品出现竞争加剧的情况,该公司相关产品和检测服务的销量或大幅下滑,业绩增长的持续性存疑。

  此外,市场上的核酸检测价格也在下降。今年1月开始,国家医疗保障局要求四川、陕西、甘肃、西藏、贵州、内蒙古等省份医保部门,需集中将当地公立医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从原来的120元到200元不等,下调到80元甚至更低。这一政策或导致企业的核酸检测产品毛利率进一步降低。

  值得一提的是,康为世纪的分子检测酶在疫情前就已出现销量下滑的状况。2018年,康为世纪分子检测原料酶产量为2.73亿U,销量为2.84亿U;2019年,该产品的产量不增反降至2.36亿U,销量也下降至1.95亿U。

  随着核酸检测试剂这一业绩增长引擎熄火,另一拳头产品分子检测酶又陷入销量下滑的颓势,未来康为世纪或难逃业绩变脸的困境。

  研发费用率持续下滑,专利数量远逊同行 

  与此同时,康为世纪的市场竞争力也远不如同行业可比公司。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康为世纪主营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67.21%、67.68%、77.17%和74.35%。其中,分子检测产品作为主营业务收入及毛利的主要贡献部分,报告期内的毛利率分别为73.23%、72.29%、77.61%和72.69%。

  与同行可比公司,如诺唯赞(688105.SH)、菲鹏生物、透景生命(300642.SZ)、艾德生物(300685.SZ)相比,康为世纪主营业务毛利率偏低,2020年的毛利率低于行业均值6个百分点。

   

  此外,报告期内,康为世纪的研发费用率分别为20.52%、18.86%、10.19%、7.36%,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的平均值分别为24.43%、21.78%、11.72%、15.96%,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康为世纪各期的数值都较低。不仅如此,报告期内,康为世纪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76%、13.15%、7.86%、5.07%,从2020年开始,研发占比持续走低,康为世纪并没有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在研发上加大投入。而产品的研发费用率持续下滑等问题,也导致了康为世纪的产品专利与同行可比公司相形见绌。

  发明专利上,康为世纪目前有14项发明专利、27项实用新型专利;诺唯赞共有32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9项;而菲鹏生物境内外专利申请约460件,其中已授权的境内专利117件,此外另有PCT专利申请超60件;透景生命共有62件已公开的专利申请,其中,发明专利占64.52%。

  从发明专利数量看,康为世纪为四者中最少;从专利的总数量看,康为世纪也远比菲鹏生物和透景生命低。

  虽然康为世纪在招股书中称目前已开发了一百余种分子检测原料酶、可用于PCR、qPCR、RT-PCR、一代测序、二代测序、核酸质谱等多个方向。但康为世纪的主要竞争对手诺唯赞拥有200余种基因工程重组酶,几乎是康为世纪的一倍,可见在产品的研发项目数量上,康为世纪也没有优势。

  估值异常暴增12亿,增资定价合理性存疑 

  股权结构上,截至2021年9月20日,王春香持有康为世纪控股股东北京康为64.6%的股权,另外分别持有康为共创、康为同舟、康为共济、康为众志64.6%、3.16%、4.14%和3.47%的份额,合计间接持有康为世纪55.55%的股权,其为康为世纪的实际控制人。

  招股书显示,截至2020年8月3日,北京康为持有康为世纪100%的股权,为其唯一股东。而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康为世纪共计有15名股东,包括1名自然人股东和14名境内机构股东。其中私募投资基金股东有7名,分别为泰州产投、毅达创投、中小基金、人才创投、松禾创投、分享投资、起因投资。

  2020年8月21日,北京康为将其持有康为世纪30%的股权以1.43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给了康为共创;同日,康为同舟、康为共济、康为众志以10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向康为世纪进行了增资。彼时,康为世纪的估值为6亿元。(注:北京康为与康为共创的股权架构及持股比例均相同)

  而次日(8月22日),泰州产投、毅达创投、中小基金、人才创投、松禾创投、分享投资、翠湖投资、起因投资、上海越亦、陈洪以29.27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向康为世纪进行了增资,此时,康为世纪的估值为18亿元。

  一般而言,短时间内的股权转让价格差异较大,则有被认为是利益输送的风险。

  此次增资中,有6家为私募投资基金完成增资操作,一天之内康为世纪的估值便增加了12亿元。需注意的是,康为世纪近两年并没有新的核心产品面世。而时隔一日估值就暴增12亿元,多方资本注资或涉嫌在IPO前夕刻意抬高估值,收割二级市场“韭菜”,其股东背后是否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的利益关系?

  供应商和大客户身份重叠,涉嫌利益输送 

  招股书显示,汪健既是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华大基因科技”)的董事长,也是深圳市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大智造”)的董事,而华大智造则是康为世纪2018年、2019年的供应商。

  2021年一季度,康为世纪前五大客户分别为ATLTechnology,LLC、圣湘生物、清华大学及下属企业、华大基因科技、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其中,华大基因科技是康为世纪2018年、2019年、2020年的第一大客户。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华大基因科技的营收占当期总营收的比例分别为10.37%、16.22%、11.19%和3.14%。

   

  另外,康为世纪的商业客户还包括透景生命、乐普医疗和博奥晶典在内的多家国内外知名体外诊断企业和医学检验所。

  时代商学院发现,康为世纪与华大基因还有着另一层关系。

  华大基因科技包括深圳华大医学检验实验室、华大生物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武汉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北京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等,从事分子检测服务,业务与康为世纪有一定的重叠。

  此外,华大基因科技旗下的上市公司华大基因(300676.SZ)也从事新冠核酸检测试剂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与康为世纪属于竞争对手。

  而同属汪健控制的华大智造是康为世纪2018年、2019年的供应商。

  需注意的是,华大基因、华大智造都从事新冠核酸检测试剂相关业务,且同属同一控制人,供应商与大客户、竞争对手身份重叠,两者采购交易的合理性存疑。

  据招股书披露,2018年7月17日,康为世纪向深圳华大智造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大智造签订了一项金额232万元的重大采购合同,采购内容为二代测序仪;康为世纪专门对外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全资子公司泰州健为于2019年11月与武汉华大智造签订了一项金额200万元的基因测序仪采购合同。

  此外,2020年4月,康为世纪还与华大基因下属企业武汉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签订了三项重大销售合同,均主要为核酸保存试剂的销售,合同金额合计高达1400万元,目前合同已履行完毕。

  华大基因及关联公司同时是康为世纪的大客户、供应商,且还是竞争对手,相关交易是否涉嫌利益输送?在与华大基因的合作中,康为世纪是否沦为代工厂商身份?

  总结 

  随着全球新冠疫情逐步得到控制,未来新冠检测试剂产品市场需求将逐步减小。而可生产核酸检测试剂的公司不断增多,呈供过于求的局面,康为世纪或面临产品销量大幅下滑的风险。与此同时,市场上的核酸检测价格一降再降,这或导致康为世纪的毛利率再次降低。

  2020年以来,受益新冠疫情对核酸检测试剂的需求暴增,康为世纪营业收入短期内暴涨,而该公司的产品未能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未来或难维持业绩持续增长态势,需警惕业绩变脸的风险。

  而与同行可比公司对比,康为世纪在毛利率、研发费用、产品的发明专利等方面均落后于对手,产品的核心竞争力表现不足。同时,康为世纪以超低价转让股权的合理性存疑,其与华大基因的交易也疑点重重,这或成康为世纪IPO的拦路虎。

(责任编辑: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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