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加快向中央财政支付结算利润
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各部委密集行动出台了新一轮稳定增长措施。
4月18日,央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做好防疫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三个方面提出加强金融服务和加强支持实体经济的23项政策措施:支持被困人员救助,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外贸出口发展。
同日,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作出部署,坚决落实国家电话会议要求,确保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积极支持与银行、保险、信托、租赁等金融机构合作,认真落实刘和副总理部署的十项重要措施,进一步努力促进民生、货运畅通、产业周期的实现。
央行表示,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与有关部门、地方党、政府、金融机构携手并进,尽快发放政策红利,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下一步,全系统应加强统筹调度、监督和指导,确保早期金融支持政策的实施;银行保险机构应主动迈出一步,落实国务院联合防控机制工作部署,有效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国民经济循环畅通,维护人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一行一游:23项措施+六个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央行上周五宣布下调存款准备金率为0.25个百分点,市场认为下调存款准备金率的幅度低于预期。在这方面,央行也在通知中做出了回应。
央行透露,今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加快向中央财政支付结算利润。截至4月中旬,已支付6000亿元,主要用于退税和向地方政府转移支付,相当于投资6000亿元的基本货币,基本相当于全面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25个百分点。4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全面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25个百分点,将再投资约5300亿元的长期资金。全年,中国人民银行将支付结算利润超过1.1万亿元,支付进度最高。根据退税需要及时分配,配合其他货币政策运作,有效保持合理充裕的流动性。
同时,加大对再融资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农业小额再融资和两种减碳工具,加快交通物流领域1000亿元再融资,创造2000亿元科技创新再融资和400亿元普惠养老再融资,预计金融机构贷款将增加1万亿元。
通知指出,要充分发挥货币政策总量和结构的双重功能,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行业、企业和人口的财政支持力度。提出的具体支持措施包括物流、产业链、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民营企业、消费等关键领域。
《通知》从三个方面提出了23项政策措施:加强金融服务,加强实体经济支持:支持被困人员救助、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外贸出口发展。
银监会提出六个方面:
一是将思想认识和实际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中。协调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把物流保障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努力促进优质经济发展。
二是继续加大对交通物流行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化的原则,合理增加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仓储物流、邮政快递等行业的财政供应。
三是采取多种措施,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注重重点领域和环节,积极加强服务对接和信息共享,努力确保重点企业生产稳定,重点产业链运行顺利。
第四,千方百计解决中小企业等市场实体的困难。推动落实金融惠企措施,帮助中小企业稳定岗位,扩大岗位,促进融资。对受疫情影响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但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合理加强融资支持和保险保障,帮助停工企业加快复工生产。
第五,全力支持民生服务保障。优化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卡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的金融服务,开辟绿色通道,提供灵活、方便、高效的金融服务。
六是处理稳定增长与风险防范的关系。加强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及时处理各种隐患,坚决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保持无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加大对疫情受困行业和群体财政支持力度。
在支持被困人员救助方面,从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贷款发放,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加大对小微企业等被困市场实体的金融支持力度,提出六项有针对性的措施,提高重点地区和被困人员的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
通知指出,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有前途但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行业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作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底,根据当地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鼓励金融机构稳定普惠小微贷款存量,扩大增量;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支持受困企业抵御疫情影响,通过提供中长期贷款、降低利率、延期或续期贷款支持等方式,不得盲目限制贷款、提取贷款停止贷款。
《通知》明确了疫情受困人群以下三点:
首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金融机构应及时优化信贷政策,区分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区分受疫情影响的短期还款能力和中长期还款能力,灵活采取合理延迟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款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
二是对于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卡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金融机构可以比较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增加对其经营性贷款的支持。
第三,切实保护公众信用调查的相关权益,继续落实受疫情影响的逾期贷款相关规定,不得提交逾期记录。畅通金融消费者在线咨询和投诉处理渠道。
经济循环畅通:也提到了房地产和融资平台。
《通知》在充分发挥金融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作用方面,围绕粮食安全、能源供应、物流畅通、产业链供应链、政府投资、民营企业、房地产金融、平台企业、新市民等出台了九项具体措施。针对当前经济发展的障碍,痛点对症下药。
例如,为了畅通物流航运,《通知》提出,金融机构应为承担重大防疫和应急运输任务的运输物流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供灵活便捷的金融服务。对因疫情暂时难以偿还贷款的运输物流企业和卡车司机,支持金融机构科学合理地安排贷款延期和续期。充分利用民航应急贷款等工具,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航空公司和机场的信贷支持。
为加大对有效投资的财政支持力度,通知明确规定,要合理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地方政府适度提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在风险可控、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保证融资平台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的合理融资需求,不得盲目借贷、压贷或停贷,确保在建项目顺利实施。金融机构对信贷增长缓慢的省(区)新增贷款的比例应稳步上升。
在房地产金融政策方面,一方面,根据城市政策实施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和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更好地满足住房需求,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针对房地产企业的财政支持,《通知》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应区分项目风险和企业集团风险,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不盲目借贷、断贷、压贷,不搞一刀切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出,在促进平台企业网络金融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在平台企业金融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