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开展信息披露工作评价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2021年至2022年上海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评估结果。评估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上市的主板公司1642家,评估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评估结果显示,评估为A(优秀)类,B(好)类,C(合格)类,D有300家(不合格)类公司,1018家,239家,85家,分别占18家.27%,62.00%,14.56%和5.18%。从近三年的评价结果来看,比例结构与今年大致相同,有164家公司(占100%).连续三年被评为000%)A。
从整体评价结果来看,主板A类公司和B类公司占80%以上,表明上海主板公司整体信息披露和标准化运营水平不断提高。C类公司整体情况合格,但信息披露有效性和标准化运作存在一定缺陷。此外,少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不规范,有审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不能发表意见或否定意见,信息披露严重违规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存在大量资金占用非法担保行为,根据规则被评为D。
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主要是对上海主板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评价,而不是对上市公司质量或投资价值的衡量。从实际情况看,信息披露评价结果也反映了部分公司经营质量稳定,信息披露持续良好。A类公司经营质量高,多为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其中,90%以上的公司在过去三年扣除非法净利润后盈利。2021年扣除非法净利润超过10亿元,日常信息披露质量高。在满足合规要求的基础上,在日常信函披露和定期报告中披露对投资者决策具有参考价值的信息,并通过创新年报披露主动披露。ESG报告,召开视频明会或视频业绩说明会“云参观”等等,积极向市场传递价值。
据了解,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开展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已9年,基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9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根据指导方针,评价工作在信息披露合规性、有效性、行业信息披露实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建设和资源配置、秘书日常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设置了若干客观标准和条款,对上海主板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定量评价。今年的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继续遵循上述标准,注重信息披露质量,突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逐一建立客观、具体的评分规则,真正发现上海主板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亮点和特点,使日常信息披露规范、有效性,同时长期关注主要业务、稳定管理规范,在行业或细分领域脱颖而出,建立良好的市场生态,形成提高上海公司质量的合力。
下一步,上海证券交易所将继续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要求,落实上市公司质量的要求“制度建设,无干预,零容忍”政策,围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主线,深化科学监督、分类监督、专业监督、持续监督,充分发挥信息披露监督在稳定市场、防范风险、控制混乱中的作用,采取多种措施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推动上市公司更好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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