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次围绕科技激励制定国家政策文件
“文件恰逢推进和完善科技激励机制。它将更大地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活力,释放创新主体的发展潜力,有助于不断提高中国科技自力更生和自强不息的支持能力。”国家科技评估中心研究员范云涛所说的文件是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的《关于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这是中国首次围绕科技激励制定国家政策文件,可以说是中国科技政策体系的创新和突破。”1月15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创新战略研究所副研究员刘宣在接受《科技日报》采访时表示,完善科技激励机制,将使中国创新软环境关键政策体系更加完善,“良好的科技激励机制,也将全面系统挖掘科技创新的潜力,为现代强国建设提供内生动力。
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要求建立适合基础研究的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对贡献突出的科技人员给予优惠待遇和荣誉激励。
“这显然必须从立法层面完善科技激励机制,并指出薄弱环节、重要群体、激励对象和激励方法。”作为长期关注科技激励机制的专家,范云涛认为文件强调以人为本,人才是第一资源,“激励重点关注使命,专注于研究人员和团队,注重创造青年人才突出成长环境,创造尊重科学规律鼓励创新生态,这是文件最大的创新点”。
刘萱进一步分析说,《意见》实现了科技激励机制的内在平衡,即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的平衡,以及激励与约束的平衡。激励是一种有底线、有导向的激励,是一种以学术不端和科研伦理为基础的积极激励,是一种强调承担国家使命、做出积极贡献的激励。只有激励与约束的平衡,才能使科技创新生态健康有序,原创成果不断涌现,这也是完善科技激励机制的最终目标。
“文件取向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明确,形式简单,围绕使命、任务、人员、安全和生态提出了16项具体措施。”范云涛承认,“意见”将与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促进解决国家使命激励机制、基础和公益研究缺乏长期稳定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激励不足,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环境优化等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减轻科技人员负担”,确保科技人员的科研工作时间。
根据中国科技协会科技工作者调查站的数据,“科研人员反映科研工作时间相对不足”是一种常见的情况。
“在前期调研过程中,科研人员提出了各种应景、社交活动和接待会,占用了大量的科研时间。”范云涛表示,针对科研时间保障不足的问题,《意见》要求科研院所、高校、国有企业清理不合理制度,建立新规,完善内部评价管理机制,解决科研人员兼职多、会议多等问题,确保专职科研人员工作时间不少于科研人员工作时间的4/5。
保证时间就是保护创新能力。通过什么方式把时间还给研究人员?在刘璇看来,需要科研机构、高校、科技企业等责任主体的政策和机制来保障设计。同时,减少不必要的行政事务和社会活动,简化和优化各项科研评价流程和材料复杂性,确保科研人员尽可能专注于科研工作。
“继续推进减轻科研人员负担的行动,减少科研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种评价、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范云涛表示,科研人员还应自觉减少参与非学术、适应性、社交活动和不必要的评价活动,科技部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
从任务、人员、机制到生态等主要措施,《意见》形成了科技激励机制的全链条。如何实现良好的顶层设计?
《意见》将科技激励机制视为系统工程,不仅从制度、导向、安全、环境等方面进行顶层设计,还规划了关键要求和措施。每个环节都给出了实际实施的切入点和关键步骤。”刘萱认为,激励机制的作用是一个长变量。激励机制的完善和良性循环的形成需要上下联动和多方合作,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反馈和优化。
为此,《意见》特别提到了人才评价体系的试点改革,旨在鼓励第一次尝试和探索实践。刘宣还提到,要有效解决政策实施“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在文件的基础上形成方法和规则,使科技激励机制有基本规则和监督的具体依据。
在这方面,范云涛持同样的观点,科技激励政策的扎实实施需要多部门、多层次、多方式的协调和联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积极推进政策实施。”他建议科技部等部门深入研究基层政策的实施情况,及时了解实施的进展和难点,开展监测、评价和跟踪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