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基础设施REITs试点侧重于顶层设计
据中国证监会网站报道,首届长三角今天举行REITs论坛暨中国REITs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在2022年论坛上介绍,自2020年4月起,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基础设施REITs自试点启动以来,截至今年11月底,基础设施已获批REITs产品24种,已上市22种,募集资金超过750亿元,总市值约830亿元,整体上涨约20%。
李超说,中国的基础设施REITs试点启动以来,基本制度规则和监管结构建设加快,市场体系逐步完善。试点项目及相关制度安排经受住了市场的初步考验,得到了各方的广泛认可,在服务实体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的基础设施REITs市场有以下四个鲜明点:
在服务方向上,海外成熟市场REITs房地产市场低迷时期普遍推出,基本从商业地产领域开始发展。REITs市场依托交通、能源、市政、仓储物流、园区等基础设施领域积累的大型优质资产,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率先推出公开发行REITs试点。同时,落实中央政府。“房住不炒”试点范围需要扩大到经济适用房租赁领域。
就发展路径而言,中国REITs经过十多年的研究、论证和实践探索,市场经历了一个萌芽探索期、试点培育期和正常推广期,反映了政府引导与市场驱动的有效结合;依托项目试点,相关部委和政府部门明确了税收、会计处理、国有资产转让、投资者准入等配套政策,充分发挥各方的共同努力。
在制度规则方面,中国的基础设施REITs试点侧重于顶层设计,建立了交易所负责上市审计的制度和业务流程,中国证监会负责产品注册,国家发改委负责项目合法性和合规性检查。在二级市场交易环节,建立涨跌制度,引入做市商机制,促进价格发现,增加市场流动性,上市REITs日均周转率为2.11%,高于日本、新加坡、香港等市场。试点初期,坚持高标准,稳步启动,明确基础设施项目收益率和资产规模要求,加强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在商业模式方面,受当前法律基础和实际需要的限制,不同于海外公司或合同证券上市的监管模式,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公募基金+ABS”契约型公募REITs试点模式;治理结构以基金经理为主导,原股东参与,采用外部管理模式。相关的制度安排不仅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而且有利于充分发挥原股东的经营能力优势,增强其参与的积极性,是公司治理机制的有益创新和探索。
李超指出,中国证监会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
一是保持正常分配,充分发挥规模效应和示范效应。继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REITs实施十项定期发行措施,推动更多优质项目发行上市。进一步扩大发行标准化十项措施。REITs尽快覆盖新能源、水利、新基础设施等基础设施领域。加快建设。REITs市场经济适用房租赁板块,研究推动试点范围向长期租赁住房和商业地产市场化。
二是完善市场体系,推进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落实《关于进一步振兴股票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REITs各项基本制度改革创新。尽快推进首批扩建项目的实施。促进顺利顺利。Pre-REITs培养孵化,提高运营质量到公募REITs积极探索建立多层次上市渠道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多层次上市渠道机制REITs市场。
三,加强事件期间和事后的监督,促进市场的顺利运行。同等重视发展和规范,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营规律和中国特色的监管体系安排。建立全过程、全链监督机制,突出“管资产”为核心,加强对基础资产的渗透监管;研究制定符合要求的研究制定;REITs加强信息披露监管,推动各类市场实体,完善综合监管体系,逐步培育良好的市场生态,依法合规,有效保护投资者。
第四,完善法律法规,为市场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公司法》和《证券法》的框架下,总结试点经验,借鉴海外成熟的市场实践,研究和推进专项立法,符合制度建设REITs中国国情的特点和法律法规。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进一步明确REITs税收征收和管理规则。鼓励社会保障基金、养老基金、企业年金等长期机构投资者参与投资,积极培养专业投资者REITs投资者群体。
第五,充分发挥各方共同努力,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REITs市场建设涉及方方面面,是一个系统工程。目前,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和参与机构已对参与机构进行了调查REITs市场逐渐形成了广泛的共识和合力。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发改委进一步完善REITs全面推进机制,全面解决REITs项目合规、国有资产转让、权益确认等常见问题,保障了项目供给规范,促进了市场规范化发展。